日期:2019-0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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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分类:其他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文件编号:常人社发〔2019〕2号
产生日期:2019-01-04
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|
常人社发〔2019〕2号 |
关于提高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 |
各辖市、区人民政府: 根据市委、市政府民生幸福工程的要求,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,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同意,决定自2019年1月起,市本级统筹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月270元。 武进区同步提高相关标准。溧阳市、金坛区根据本地实际,自行研究决定提高标准。 |